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
日期:2024-01-27 09:54:23   来源:云开官网ios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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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本公司QMS的有效性与符合性,并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的方法,以实现持续改进。

  验证QMS及其质量过程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评价达到预期目标的程度,确认改进计划和措施。

  公司办根据标准和实际要编制内审年度计划(Q/RS1029-01)并组织实施,内审时应编制审核活动计划(Q/RS1029-02)和检查表(Q/RS1029-03),审核活动应按计划和检查表实施,内审应覆盖QMS所有过程、部门和场所,每年至少一次。

  ——将审核发现形成书面资料,编制不合格项报告,并整理、保存与审核有关的文件;

  a) 挑选合乎条件人员接受QMS内审课程培训,内审人员的数量、素质应能满足内审需要;

  b) 选择与受审核方无直接责任的内审人员进行内审活动,以确保审核的独立行和公正性,并经总经理授权后开展工作;

  c) 审核后,应对内审人员的专业相关知识、工作上的能力和工作表现予以评价考核。

  内审中被判定的不合格项,一定要采取纠正或预防的方法,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和要求,内审人员对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跟踪、评价和验证。

  每次内审都应形成内审报告与受审核方取得一致意见后上报管理者代表,经批准后,分发至有关部门,确保采取对应行动。

  根据内审活动目的、范围、部门、过程及内审日程安排,审核组长提出审核组名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建立审核小组。

  审核小组成立后,由组长编制“审核活动计划”,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组织召开审核小组会议,明确各成员分工和要求,确保每位内审员对审核任务清楚了解,审核前的准备工作全部完成。

  6.4 编制检查表审核前,内审员应根据分工编制检查表,检查表应突出审核区域的主要职能,选择典型关键的质量上的问题。检查表应覆盖质量管理方面的全部职能,包括本公司、顾客的一些特别的条件。检查表使用一段时间后应形成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的内容,作为标准检查表,为以后内审提供参考。6.5 通知审核内审前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受审核部门,通知可采用文件或口头两种形式。审核计划应得到受审核部门负责人的确认。6.6 首次会议6.6.1 现场审核前召开首次会议,由审核组全体成员和受审核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由审核组长主持,与会人员需签到。6.6.2 首次会议时间不超过0.5小时。6.6.3 规模较小、时间比较短或常规性内审,可不召开首次会议,要不要召开首次会议由审核组长决定。6.6.4 首次会议召开的主要内容a) 向受审核部门介绍审核组成员分工;b) 声明审核范围、目的和依据;c) 简要介绍实施审核所采用的方式和程序;d) 在审核组和受审核部门之间建立联系;e) 宣读审核计划,澄清审核计划中的不明确内容。6.7 现场审核6.7.1 现场审核原则内审人员应坚持以下审核原则:a) 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客观事实以证据为基础,可陈述、验证,不含有任何个人猜想、推理成份;b) 标准与实际核对的原则。凡标准与实际未核对过的项目,都不能判为合格或不合格;c) 依次递进审核的原则。审核包括:实际有没有、做没做、做得怎样三个方面依次递进;6.7.2 收集客观证据内审员应根据审核计划、检查表有目的、有重点地收集客观证据,以下情况可作为客观证据:a) 存在的客观事实;b) 与被审核的质量活动负有责任的人的谈线;c) 现行有效的文件和记录。内审员应将收集的客观事实及时分析,形成审核证据(与审核有关的客观事实)并记录,避免事后追忆。6.7.3 形成审核发现内审员对所记录的审核证据进行整理、分析后形成审核发现,填入“现场审核记录表”(Q/RS1029-04)。6.7.4 编制不合格项报告6.7.4.1 内审员对审核发现进行评审后编制“不合格项报告” (Q/RS1029-05)6.7.4.2 不合格项按其性质分为严重、一般、轻微三种。a) 严重不合格项:——质量活动和结果与QMS文件要求严重不符;——造成系统性失效;——造成区域性失效;——会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失效。b) 一般不合格项凡明显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或对产品质量特性有显著影响的不合格。c) 轻微不合格凡孤立的、偶发性的、并对产品质量无显著影响的不合格。6.7.4.3 内审员应当天把所有不合格项向审核组长通报,审核组长当天对不合格项进行审核检查。审核结束前,所有的不合格项都应得到受审核部门负责人的确认并签字,凡证据确凿的不合格项,受审核部门负责人必须确认并签字,不得强调客观理由,拒绝确认签字。6.8 末次会议6.8.1 审核结束后开末次会议,由审核组全体人员和受审核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由审核组长主持,到会人员签到。6.8.2 末次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6.8.3 末次会议的主要内容:a) 重申审核范围、目的和依据;b) 审核说明;c) 宣读不合格项报告;d) 提出纠正措施要求;e) 宣读审核报告;f) 领导讲线 末次会议应有记录,并保存。6.9 审核报告6.9.1 末次会议结束一周内,审核组长应向总经理和管理者代表提交“内部审核报告”(Q/RS1029-06)。6.9.2 不合格项报告作为审核报告附件,分发给部门的审核报告只附上与该部门有关的不合格项报告。6.9.3 审核报告中有关纠正和预防的方法的实施执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和《预防的方法控制程序》。6.9.4 审核报告中应对QMS运作状况作出评价。6.10 跟踪审核6.10.1 审核组应对纠正措施实施情况做跟踪,及时向管理者代表反映。纠正措施完成后,内审员对纠正措施完成情况做验证,内审员经验证、确认措施计划已完成时,在不合格报告验证栏中记录,签字。6.10.2 内审员经证实采取纠正措施是有效的,可向管理者代表建议纳入文件。6.10.3 内审员发现遗留问题,应提出纠正或预防的方法要求。7、 考核奖惩7.1 目的保证内审工作顺顺利利地进行,促进内部质量改进。7.2 根据审核结果及综合评价,由审核组提出,建议对受审核部门和人员进行考核奖惩。7.3 对审核合格的部门予以表彰奖励。7.4 对存在1个以上严重或10个以上一般不合格项,受审核部门第一次可不考核,但在规定时间内仍未纠正者,进行公开批评或经济处理罚。7.5 对抵触、妨碍审核工作顺顺利利地进行的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无效时,汇报总经理。8、 记录内部审核记录控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