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削减当事人诉累,自4月1日起,当事人请求履行立案时无需再供给法律文书收效证明。“曾经需求先到法院打印收效证明或加盖收效章后,再请求履行立案,常常需求来来跑;而现在最多跑一次法院就能完结履行立案了!”前来就事的郭律师慨叹道。
4月1日,区法院下发《关于请求履行时无需提交收效证明的告诉》,自即日起,当事人请求履行立案时无需再供给法律文书收效证明。履行立案窗口接纳请求人请求履行资料后,由各审判法官团队确认案子是否收效,并于接到履行立案窗口告诉之日起3日内将收效证明书交至窗口,案子有保全的,一起将保全的相关法律文书同时移送。如文书未收效,则奉告收效时刻,并由立案人员反应至请求人。
据悉,该行动是赣州经开区法院积极开展“我为大众办实事”,实在办实事、解民忧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区法院还将把“我为大众办实事”作为部队教育整理和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全过程,及时把学习教育作用转化为思维作用和作业作用,推进部队教育整理和党史学习教育作用落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