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宜春
日期:2024-04-03 03:41:33   来源:控制执行类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议。因案情杂乱或许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则期限内作出处理决议的,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能连续三十日。案情特别杂乱或许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议的,应当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人团体讨论决议是不是持续延期,决议持续延期的,持续延伸期限不允许超出三十日。

  案子处理过程中,间断、听证、公告、监测(检测)、评价、判定、确定、送达等时刻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子处理期限。

  一般程序:立案-查询取证—案子检查—奉告和听证—作出处理决议—送达—履行—结案—归档(存案)

  简易程序:法律人员出示法律证件—现场取证查询—奉告违法现实、处分理由和根据—听取当事人陈说申辩—当场填写预订格局的处分决议书—当场送达、依法履行—结案—归档(存案)

  送达方法:1.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3.邮递送达;4.电子送达等其他送达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