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经普办“三措施”坚守清查数据底线落实落细审核工作
日期:2023-12-09 18:16:45   来源:媒体公告

  为推动清查工作顺顺利利地进行,做好各阶段清查数据审核工作,石景山区经普办从建立审核机制、抓实审核重点、提升审核效率三措施出发,严格把关、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积极地推进单位清查数据审核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提升单位清查数据质量。

  将数据质量控制贯穿单位清查工作的始终,按照“随报随审,随审随纠”的工作原则,建立“普查员审核-街道审核-区级审核”三级审核管理机制,明确各阶段责任人与专职工作人员,深度掌握单位清查登记动态及数据信息跟踪情况。

  一是普查员对于所采集的清查数据做到现场立即人工和PAD审核,确保察觉缺陷第一时间与单位核实修改到位。

  二是街道、园区经普办通过单位清查系统实时审核普查员上报数据,确保察觉缺陷及时反馈普查员核实、修改。

  三是区经普办及时关注单位清查系统,做好共性问题及时提醒、个性问题点对点反馈核实,重点督促和指导普查员和街道、园区经普办及时完成审核工作。

  根据单位清查上班时间节点,及时明确审核工作方向和重点,逐步加大审核力度,全面审核清查表各项数据的一致性、逻辑性和合理性。

  一是数据审核前期,主要侧重建筑物信息、清查单位核查状态审核,重点对新增建筑物状态、地址信息进行核对,对单位核查状态重点核实情况是否属实、选择是不是正确、备注说明填写是否合理。

  二是数据审核中期,主要侧重清查单位重名重码审核、表内重点指标规范逻辑审核,尤其是同一街道(园区)单位重复录入情况,及时反馈街道(园区)进行核实修改,确保做到单位不重不漏。

  三是数据审核后期,主要侧重法产关联审核、行业代码专业审核,针对找不到附表、附表指标不匹配情况加强重点核实反馈,行业代码编写审核由各专业科室重点把关,确保做到数据准确。

  认真研究单位清查系统各项功能,加强完善审核流程,逐步的提升清查数据审核工作效率。

  一是用好单位清查系统自带数据审核功能,加强对清查表内公司名称、地址、主体业务活动等指标填写规范的审核,单位类型(机构类型、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执行会计标准类别),成立(开业)时间逻辑关系审核、法产匹配关联情况审核等,并定期整理发送至各街道(园区)进行核实修改。

  二是创建单位清查系统自主审核项目,利用平台系统创建模板、筛选、交叉汇总等功能导出清查表与底册关联情况、清查单位非正常核查状态、重名重码等各类问题,通过进一步人工审核、编辑、汇总,及时反馈至各街道(园区)进行核实修改,有效提升审核工作效率。